关于2008年第三批学位评定工作
时间安排的通知
各学院(系):
拟于2008年12月26日(星期五)下午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八届十六次会议,评定授予2008年第三批博士、硕士学位,相关事项日程安排如下:
时 间 | 内 容 |
12月16日(星期二)之前 | 完成论文答辩 |
12月17日―12月22日 | 各院(系)、学科汇总学位申请 材料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审议 |
12月22日17:30前 | 各院(系)向研究生院交学位申请材料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意见 |
12月23日--12月25日 |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预审及会务工作准备 |
12月26日(星期五)下午 |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|
请各院(系)务必将上述安排提前通知到各位导师及研究生,认真完成论文工作,确保论文质量,按日程安排妥善安排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时间,做好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。
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严格规范评定程序,严把质量关。
12月16日至12月26日期间暂停受理论文答辩申请。
二ΟΟ八年十月十三日
